在台湾,反同和挺同一向壁垒分明,许多反同势力,不论是担心摩天轮被干的,还是担心小孩子很难教的,也不管是不是基督徒,基本上都打着一个信念,那就是——同性恋不是正常的性取向。
以基督教的论点来看,上帝造亚当夏娃,就没有给我们什么同性恋的空间。一男一女,是自然法则,同性恋才不能合理化,他们需要被治疗,等等等。我对于此,真的没啥好说的,跟傻逼争论干嘛呢?
至于非基督教阵营的反同势力,他们则打着科学和生物演化论的招牌,既然达尔文的演化论讲的是“适者生存”,同性恋根本就不能繁衍后代,对人类一点贡献也没有。因此,他们担心同婚合法,会造成人人抢当同性恋的情况,造就人类灭绝的惨况。
其实,打着演化论招牌反同性恋,这种论点只说了一半。另一半没讲到的,是同性恋这种性取向,如何能当“适者”?对社会又哪儿有贡献了?既然没有,同性恋的状况又怎么“自古就有”呢?
好叔叔假说
虽然我们总把同性恋用放大镜审视,但老实说,人类的性取向五花八门,同性恋只是其中的一种。而性取向是自由的,人会受到哪个性别吸引,怎样的关系能够满足你,其实就是你自个儿的事。
但套在演化论上所谓“适者生存”,这个性取向必定在人类社会中带着某些功能,否则就该被淘汰才是。因此,好叔叔假说,就是这么一个帮同性恋“圆场”的理论。
这个理论认为,受到同性吸引的人,由于没办法有自己的家庭和下一代,就会产生补偿心理,因此他们会自主性地帮忙照顾家族里的小孩,成为家族中的“好叔叔”。举个例,比如你有个不孕或未婚的叔叔或阿姨,在传统家族里,把多的小孩过给他们当养子,这是非常正常的事。同理,同性恋性取向,是对家族有助益的,的确能成为下一代教养的助力。
提供保护伞
好叔叔的理论,是有它的解释性,但也有许多人认为,这只解释了社会功能的部分,同性恋的确可以扮演某些功能,但要满足功能性,并不必然导出同性恋。因此,最核心的问题是——人类为何会演化出“对同性产生性欲”这种倾向呢?
耶鲁教授 Richard Prum 提出的解释很有趣,他认为同性恋性取向的演化,与“女性性自主”或“选择自由”有关。
先来做点解释。从动物界来看性别,雄性拥有强大的体型和力量优势,而雌性负责孕育下一代的重责大任,天生就有强弱势的区别。既然女性责任重大,又是社会弱势,同性恋就提供了某种“保护机制”了。
保护机制很重要,比如爱情如何演化出来,家庭又如何形成?自然都是”保护机制“。男人得提供女人和下一代安全的环境,所以需要爱情的依恋感,才能建立起家庭保护伞,人类的生存才不会断掉。因此,保护机制是很重要的繁衍基础。
Richard Prum 进一步举例,像是女女蕾丝边的情况。他认为,女女恋,能够导致女性成员彼此结盟,女性群体的形成自能形成力量,对抗男性群体的性要挟和性暴力。
另外,以男同志的情况而言,为了繁衍,男性有四处播种的需求,加上体力优势,也容易造成性别紧张。因此,Richard Prum 认为男性得有不同的性欲抒发,讲得直白点,就是”多元的泄欲管道“。
在这个条件下,男男就是一种降低性别紧张的方式。借由男男,降低社会性别张力,促进女性的个人行动自由,并纾缓了由男性产生的性胁迫和性暴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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